10月19日,市农险办组织召开磐安浙贝母种植保险试点评审会,会议由市农险办陈汝森副主任主持。省种植业管理局、省中药研究所、省农技推广中心等单位的多位专家,及省农险第三方监管单位相关人员参加评审工作。
继我市武义县茶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试点和兰溪杨梅采摘期降雨气象指数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后,磐安申报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品种浙贝母种植保险试点。年磐安中药材种植总面积约6.76万亩,成为磐安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对于参加浙贝母种植保险的农户,由省政府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30%的保费补贴,县级地方政府予以30%的保费补贴,农户自负40%。试点期间,计划参保浙贝母面积约亩,按物化成本的5%交纳保费,需交保费75万元,其中需省财政和县财政各承担补贴22.5万元,农户承担保费30万元。
开展浙贝母种植保险试点工作不仅是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而且对浙江省范围内的其他中药材种植大县也有借鉴指导作用,切实增强磐安县药农抵御风险能力,促进中药材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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