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药三分毒”这毒在哪儿?
张廷模:成都中医药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第二届国家国医大师候选人,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教师。从事中医临床、教学和科研50余年,医药兼修,传统和现代并重,继承不泥古,发扬不离宗,学术造诣深厚。
临床经验:在临床中药学方面造诣深厚,擅长中医内科·老年病方向(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等)、疑难病的诊治及养生保健。
关于中药毒性的涵义历来存在两种观点:
⊙一种认为毒性反应是药物的不良作用引起的,是与药物治疗作用(功效)的治疗效应相对的,毒性专指药物对人体的毒害性,毒药就是容易引起毒性反应的药;
⊙另一种认为毒性具有普遍性,凡药均有毒,药物之所以能祛邪治病,是因为具有某种偏性,这种偏性就是毒性这两种观点各有其理,故当代临床中药学予以兼收并容。
我们认为:
)中药学的基本概念术语不应有歧义;
2)毒性作为中药性能之一并不妥当;
3)中药学教材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药典》)标注某些药物有毒似无必要。为此特对中药毒性予以考辨以使其义理更为详明。
.毒的含义
《说文解字》曰:“毒,厚也害人之艸,往往而生从屮,从毒”。《康熙字典》曰:“毒,徒沃切,音碡《博雅》恶也。一曰害也”。
《黄帝内经》亦多次提到“毒药”,如《素问·五常政大论》曰:“帝曰:有毒无毒,服有约乎?岐伯曰:病有久新,方有大小,有毒无毒,故宜常制矣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
《素问·移精变气论》曰:“毒药不能治其内,针石不能治其外”;《素问·汤液醪醴论》曰:“必齐毒药攻其中”;《素问·宝命全形论》曰:“知毒药为真”;《灵枢·论痛》曰:“肠胃之厚薄坚脆亦不等,其于毒药何如”。
《中医大辞典》释“毒”:“指毒物、毒害、疫毒”。释“毒药”:)古代统称治病的药物为“毒药”;2)现代指药性剧烈,有毒副作用,能导致中毒的药物为毒药,如砒石轻粉钩吻芫花生乌头等无毒性词条。
2.诸家毒性说评述
《黄帝内经》首提“有毒无毒”及“大毒”“常毒”“小毒”“无毒”,其后《神农本草经·序》亦曰:“药有酸、咸、苦、甘、辛五味,又有寒、热、温、凉四气及有毒无毒”。
自此以降,历代本草医家代有论述,如隋代巢元方《诸病源候论·解诸药毒候》曰:“凡药物云有毒及大毒者,皆能变乱,于人为害,亦能杀人”。
金代张子和《儒门事亲·推原补法利害非轻说》曰:“凡药有毒也,非止大毒小毒谓之毒甘草苦参不可不谓之毒,久服必有偏胜”。
明代张景岳《类经·五脏病气法时》曰:“药以治病,因毒为能所谓毒者,以气味之有偏也盖气味之正者,谷食之属是也,所以养人之正气气味之偏者,药饵之属是也,所以祛人之邪气其为故也,正以人之为病,病在阴阳偏胜耳欲救其偏,则唯气味之偏者能之,正者不及也,是凡可辟邪安正者,均可称为毒药”。
关于中药的毒性历来存在以下两种观点:
狭义毒性说
毒性反应是药物的不良作用引起的,是与药物功效相对的,专指某些药物对人体的毒害性,毒药特指那些引起毒性反应的药。广义毒性说
毒性具有普遍性,即俗语所说的“是药三分毒”。药物之所以能祛邪治病,是因为具有某种偏性,这种偏性就是毒性。针对狭义毒性说
就狭义毒性观点而言,由于《黄帝内经》及《神农本草经》均言药物“有毒无毒”,对后世影响极大,故从古至今本草医家中持此观点者居多。后世随着对毒性认识的深入,开始在本草著作具体药物条目下标注有毒无毒。
中药有毒和无毒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实际上,毒性并非是药物才具有的特性,日常所需的食饮过量亦会对人体产生损害,即是有毒的。《景岳全书·本草正》“附子”条下云:“即如家常茶饭,本皆养人之正味,其或过用误用,亦能毒人,而况以偏味偏性之药乎”。可见,药物是否对人体产生毒害的关键在于剂量及是否对证。此外,药物的品种、质量、炮制以及患者的体质、年龄、性别、个体特殊性等亦是药物是否产生毒性的影响因素。因此,狭义的毒性实为用法用量的问题。
针对广义毒性说
凡药皆有毒,毒性即药物之偏性,故先秦文献常以毒药概称中药。明代医家张景岳言:“是凡可辟邪安正者,均可称为毒药”,清代医家吴鞠通云:“天下无不偏之药,无不偏之病”,此即现代所谓广义毒性说。
首先,从辩证逻辑学的角度来看,有毒和无毒是相对立而存在的,彼存此存,彼无此无,是药皆毒即是药皆无毒,因此,从理论上讲毒药这一概念并不成立。其次,“药以治病,因毒为能”,其实是偷换了中药毒性和功效的概念。再次,古今本草医家们强调广义毒性,主要白癜风复发治白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