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正文
饭局上将车借给朋友开去接人,朋友因酒驾酿下1死3伤的惨祸。肇事司机因犯下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入狱8年,而借车给他的车主,因草率借车之举同样对事故发生应承担责任,车主被法官判决与肇事司机连带承担近60万元的赔偿。
主审法官发出感慨:“本案提醒每个车主,借车要谨慎,对自己的爱车管理疏忽会惹来终身悔恨……”
把车借给喝酒的人驾驶,保险公司不会赔你一毛钱。这是罪上加罪,自己酿下的苦果,用一辈子的代价来偿还。
我可以开车送你,但不借车!再次申明:车子不能借给刚喝过酒的朋友!
汽车和其他物品不同
涉及复杂的法律和利益问题
借车的人,如果出了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借车者又没有能力偿付,车主就得承担连带责任。而这样的事故已经发生多起,值得每一个车主警醒!
案例一年10月,武汉市江夏区的蔡某在饭局上将车借给朋友开去接人,朋友因酒驾酿下1死3伤的惨祸。肇事司机因犯下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入狱8年,而借车给他的车主蔡某,因草率借车之举同样对事故发生应承担责任,蔡某被法官判决与肇事司机连带承担近60万元的赔偿。
▲资料图
把车借给喝酒的人驾驶,保险公司不会赔你一毛钱……案例二年1月15日凌晨2时许,吴某某无证驾驶琼AYH×××小型轿车,行驶至儋州市中兴大街福源酒店门前路段时,与陈某某无证驾驶的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相撞,导致1死2伤。而驾驶人并非车主。经调查,吴某某所驾驶的车辆是由其朋友租赁后转借的。案例三年2月,石家庄栾城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宝马x6越野车不知什么原因,突然高速冲上河堤,飞跃洨河,在空中翻转°后,车底朝上,车顶向下,直接拍在了对岸的河堤上,车体几乎扁平,车内四人殒命。而驾驶人并非车主,属借用,原车主已近崩溃。由于肇事者已经死亡,车主不但要自行承担车辆的损失(基本报废),还需承担4名乘客的死亡赔偿金,借车借出几百万的官司。
案例四年1月23日,据湖南都市频道报道,郭某把自己的沃尔沃S60借给朋友去化龙池,借车人酒驾+超载+超速,飞下十二米浦沅立交桥……四死两重伤ICU抢救……驾车人已死亡。郭某面临万以上的经济追偿……
如果非要借车,
将车出借之前,一定要确认两件事:
一是确认借车人具有驾驶资格
二是确认自家车的车况没问题
而且
一定要签署借车协议!
一定要签署借车协议!
一定要签署借车协议!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不管如何
一定要签借车协议
话又说回来
真有这样的协议
按广丰人的脾气
还有人会借车吗
商家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