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药企生产劣药被查,1药企官方确认系误伤

转自:浙江省药监局、国家药监局编辑:wangxinglai

年12月06日国家药监局和浙江省药监局发布质量公告,10批次产品抽检不符合规定。

重点内容如下:

涉及饮片:苍术、木香、浙贝母、鸡骨草、红花

涉及制剂:男宝胶囊、奥美拉唑肠溶胶囊、藿香正气水、盐酸小檗碱片、益脑片

处理措施: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控制措施

主要内容如下

01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对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相关药品质量监督抽检。现将近期全省药品抽检情况予以公告。

各市局要在已采取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及相关单位核查处置工作,切实消除隐患,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02

经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和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河北全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苍术和1批次木香不符合规定。

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河北全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苍术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经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河北全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木香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总灰分。

二、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经标示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核查,非该标示企业生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涉嫌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在立案调查工作中,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相互配合,彻查问题产品来源,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重点提示:经标示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核查,抽检不合格产品非河北全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

特此通告。

2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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